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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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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組織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部門為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單位。
設置有稽核主管1位、稽核人員1~2位。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過半數同意通過。

目的
評估、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財務報導之可靠性、相關法令之遵循及衡量營運效率,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達成公司發展的目標。

運作
  1. 內部稽核部門之年度稽核計劃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2. 除年度稽核計劃之工作外,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藉以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已存在或潛在之內控缺失。
  3. 內部稽核部門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作業程序的內控及所執行的自行檢查,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實務作業是否適當,以及內部控制之執行是否有效。
  4. 除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另視狀況向監察人、董事長及總經理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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